一、以不当得利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资料图】
民事诉讼状首先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然后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最后写明致送法院及起诉日期。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另,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如何认定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不当得利之债指一方无法律依据而获利,另一方因此受损失,获利的一方因此对受损失的一方负有返还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民法典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不当得利的起诉状需要提交给法院,一方因无合法的依据而取得利益。造成另一方存在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该债成立时必须是一方受益,另一方受损,受益和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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